服务和投诉电话、处理期限和流程等服务规范
服务承诺制度
(一)职责范围
1、业务接待;2、供水水质;3、供水压力;4、管网维修;5、抄表收费;6、设计施工;7、水质、水价的宣传公开。
(二)职能权限、服务承诺
1、业务接待
对用户来人、来信、来电话咨询,要做到热情接待,耐心解答,立即办理落实,做到“件件有着落,事事有回音”。
(1)受理客户涉水业务申请,严格按照《一次办好》相关规定办理。安排人员勘查现场,确定供水方案,妥善为用户办理完成。
联系科室:客服中心 电话: 3231111 2、供水水质
(1)执行《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》,化验人员持证上岗,按国家规定定期采样化验分析,发现水质问题及时处理。
(2)加强水质管理,严格做好原水、出厂水、管网水的管理,按国家规范,做好水质处理与检测。
联系科室:供水科 电话:3246027 润源水质检测中心 电话:3250117
3、供水压力
(1)确保足够水压,按国家规定管网干线末梢服务压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。
(2)下达停水通知。计划停水应提前 24 小时通过电视台、电话、书面通知、张贴停水通知等形式通知用户。突发性停水在停水的同时尽快发出通知。
(3)接受客户咨询。用户反映供水压力突然降低, 不明原因停水的问题,业务科室应及时确认原因并作出处理或给予答复。
联系科室:办公室 电话:3242027 供水科 电话3246027
4、管网维修
(1)确保供水管网完好。提高维修质量,加强管线巡查。接到漏水报告,要立即组织维修,做到“小修不超过 24 小时,大修不超过 48 小时”。由于交通、道路或其他障碍无法进行修理,不具备作业条件等客观因素应向公司说明。
(2)管道维修要保证安全。管道维修施工期间,要设置安全标志(如红灯、路挡),管道修复达到通水条件时,要立即开闸门供水。
联系科室:易通安装公司 电话:3240685
5、抄表
(1)营业人员持证上岗,严格执行各项规定,语言文明,让客户满意。
(2)抄表准确,收费合理。抄表准确率不低于 100%,抄表后盖好井盖。如遇物压、表停、积水等原因确实不能抄表时,抄表员及时下达《限期整修表井通知单》,或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(3)接受客户水量、水价、水费查询。联系科室:营业科 电话:3241939
6、设计、施工
(1)给水勘察、设计。接到客户用水申请和有关手续后,立即安排人员现场勘察。
(2)给水工程施工。自接转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, 交齐工程预付款两日内与用户取得联系,确定施工日期。施工期间要保证安全,除经批准断绝交通外,要保证车辆、行人通行。要确保施工质量,按期完工,做到工完、料净、场地清。
联系科室: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:3231111 易通安装公司 电话:3240685
7、水质、水价的宣传公开
(1)对市、县防疫科室的水质检测结果通过媒体、营业科收费大厅电子屏对外公开。
(2)现行水价在收费大厅宣传栏公开。
水质查询电话:3250117 水价查询电话:3241939
(三)投诉程序
1、公司办公室和客服中心受理用户投诉。接到投诉后,应向相关科室和单位负责人通报,确认实际情况,向公司经理汇报后视具体情况及时给予答复。未能妥善解决的,向公司投诉。
投诉电话:客服中心 3231111 公司办公室 3242027
2、如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,可向县水利局投诉。投诉电话:3241080
(四)违诺责任
公司在对经营服务过程中,因自身工作原因给用户造成损失,经查实,公司视情节对责任人予以处罚,并视具体情况给予受损用户以赔偿。
1、客服中心在接到用户提供的齐全资料后,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。
2、发现或接到报漏后,未在规定内赶到现场采取处置措施的。
3、在查表收费中,未按规定办理,经调查属实的。
4、因更换水表造成表井内漏水,或未按规定更换故障水表的。
5、未按合同期限完成给水工程施工的。
6、在对外服务过程中,因职工自身原因,违反服务承诺制度,与用户发生争执矛盾的。
7、水质常规指标合格率不达标的。
8、供水压力达不到规范要求的。